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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企高管薪酬公开 中石油、中海油也有“乌龙”

此前报道:

腾讯《一线》作者 李微敖

2017年12月底,中央企业陆续公开各自高管的2016年薪酬。

腾讯《一线》发现,与中石化集团类似(详见2017年12月27日,腾讯《一线》独家报道:《薪酬公开 中石化高管薪酬出“乌龙”》与《中石化集团回应:4高管薪酬由上市公司发放》),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(下称中石油集团)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(中海油集团)也存在部分高管的薪酬数目,以及发放薪酬的具体公司,与各自旗下上市公司的年报不一致的情况。

但是,神华集团、宝武集团等央企的数据,则与各自旗下上市公司的年报,没有矛盾之处。

具体而言,中石油方面,出现数额或发放薪酬公司“矛盾”的,至少有汪东进、赵政璋、刘宏斌三位高管。

中石油集团公布的高管2016年薪酬(图一)表显示,其集团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汪东进,2016年从集团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计77.38万元,同时没有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而中石油股份公司的2016年年报(图二)显示,汪东进的税前收入为77.40万元,数额与集团数据一致,但是发放其薪酬的是中石油股份公司,并且没有“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”。

中石油集团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赵政璋,2016年,在集团领取税前报酬总计75.33万元,同时没有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但是,中石油股份公司2016年报显示,刘宏斌2016年,在中石油股份公司领取了75.90万元的报酬,并且没有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中石油集团党组成员、副总经理刘宏斌,2016年,在集团领取税前报酬总计70.99万元,同时没有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但是,中石油股份公司2016年报显示,刘宏斌2016年,在中石油股份公司领取了67.90万元的报酬,同时还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图一:中石油集团2016年高管薪酬

 

 

图二:中石油股份公司2016年年报公布的高管薪酬

 

 

中海油集团方面,则有武广齐、李凡荣、袁光宇三位高管,出现数额或发放薪酬公司“矛盾”之处。

中海油集团高管税前报酬表(图三)显示:中海油集团副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武广齐,2016年从中海油集团领取了81.18万元的税前报酬,并且没有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而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(00883.HK,下称中海油上市公司)的2016年年报显示,2016年,武广齐从中海油上市公司,获得了60.50万元人民币的报酬。

中海油集团副总经理、党组成员李凡荣,2016年从中海油集团领取了36.83万元的税前报酬,并且没有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而中海油上市公司的2016年年报显示,2016年,李凡荣从中海油上市公司,获得了60.50万元人民币的报酬。

中海油集团另一位副总经理、党组成员袁光宇,2016年从中海油集团领取了30.87万元的税前报酬,并且没有在“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方领取报酬”。

而中海油上市公司的2016年年报显示,2016年,袁光宇从中海油上市公司,获得了24.20万元人民币的报酬。

图三,中海油集团高管税前报酬

 

 

图四:中海油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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